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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8-11-02 浏览次数:5452
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命名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决定》总工发(2018)29号,我院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是全国工会系统表彰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也是国家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最高褒奖。
我院2004年建院以来,成立了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在医院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工会制度和要求,积极履行工会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不断推进医院民主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活跃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始终把创建模范职工之家作为追求的目标,不断推进职工小家建设,为深化医疗改革、促进医院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殊荣,是全国总工会对来安家宁医院多年来着力医院与员工共同发展、构建和谐医院工作的充分肯定,标志着职工之家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医院工会将继续发扬务实作风,履职尽责,鼓舞士气,在“专业化、人性化、幸福化”医院文化理念的指引下,进一步增强员工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进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医院文化建设,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为推动医院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