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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宁医院组织员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为全面做好新时代拥军优属工作,不断提升拥军优属水平,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爱护军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浓厚氛围,4月15日下午,家宁医院组织员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通过采取集中宣传、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增强全院职工为军人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学法、守法、用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学习现场,通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逐章讲解,就大家关心的待遇保障、抚恤优待方面的一些情况重点做了讲解,医护人员表示,通过集体学习的方式,对本法有了深入的了解,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工作中我院一直以来发挥医疗拥军优势,立足岗位,开展医疗拥军优抚慰问,医疗进军营等活动,始终坚持落实"普惠加优待"双拥共建各项措施,每年组织医护人员为武警官兵、光荣院老军人开展免费体检活动;医院在门诊收费窗口、药房取药窗口、门诊导医台、候诊室等窗口单位都张贴了“军人优先”标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根据国家、省市和相关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政策,来安家宁医院依据《关于加强文化交通医疗领域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滁退役军人发[2022]37号)的文件精神,为保证质量、方便就医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滁州市退役军人和“三属”等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如下:
一、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开通优先窗口,设置“优先”挂号窗口,提供普通门诊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等优先服务,并免收门诊挂号费、急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门诊出诊费、急诊观察床位费:心电图、B超、化验等各类检查费减免10%;治疗费、住院床位费减免10%;住院医保报销后的自费费用减免30%(意外伤害事故除外)。
二、积极为伤病残、老年退役军人及参战退役军人等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医院在导医台设立“红色双拥驿站”,对前来就诊、咨询的优抚对象开通绿色通道,由医护人员及志愿者全程陪同指引,为优抚对象提供便捷,使广大优抚对象感受到医院对双拥工作的重视,受到广大优抚对象的欢迎。
医院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学习促提升,强化业务知识和法律理念,进一步增强为军人服务的工作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新时代拥军思想,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不断提升军人的幸福感、荣誉感和获得感。体现了全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寄托了广大退役军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